2009年12月8日

南韓犯規打昏曾敬翔。曾志朗怒罵!

南韓又耍小動作了,太下流了!

2009 香港東亞運男子跆拳道72公斤級決賽,中華隊曾敬翔今天遭南韓宋智勳犯規擊倒,金牌頒給宋智勳,在場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看不下去,怒斥南韓籍仲裁委員要摸良心做決定。

男子跆拳道72公斤級決賽,第1 回合才進行17秒,南韓宋智勳就突然出右拳,正中曾敬翔的喉部,曾敬翔應聲倒地。但主審與裁判不僅未判決宋智勳犯規,還判給宋智勳 1 分。隨後,曾敬翔因無法再戰,送醫治療;仲裁委員會開會後,維持宋智勳奪金的判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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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決定持續堅持下列行為:
  • 拒用韓國貨(LG、SAMSUNG)
  • 拒看韓劇
  • 拒聽韓文專輯(Super Jonior...)
  • 拒吃韓國食物
  • 拒買韓國手機
  • 拒開韓國車
要不是還有點禮義廉恥,我真的都要飆髒話出來寫這篇網誌了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小弟拒絕呼吸南韓所產生的氧氣。
    --
    老中 的意思(就小弟所知道的,按年代來排列)
    1. 日本江戶幕府時,直屬將軍管轄的政務最高責任者。
    2. 現在對中國人的簡稱(像老美……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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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選手曾敬翔更是廢!!!~身為國家選手連上段要害防禦都這樣爛!!!~哪幾個廢物教的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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